2011年10月9日 星期日

時論 - 十月的夢想


好友賴聲川、丁乃竺夫婦邀請我到台中觀賞國慶晚會歌舞劇「夢想家」的彩排,百年國慶夾雜著總統大選的煙硝味,官方所有的慶祝活動很容易和選票劃上等號,使得很少人認真思考這個慶典的意義,但「夢想家」也許可以在非藍即綠的思維模式之外,讓國人反省更深層的存在意義和價值的問題。

這齣劇是由兩個夢想編織而成,劇中追逐理想的兩代都是年方二十的青年。第一代的夢想家描述的黃花崗烈士,他們是用生命寫夢,現代的年輕人一定很難想像,那些面對死亡卻前仆後繼、義無反顧的革命青年,他們在就義前的心境,究竟是什麼樣的滋味?而他們所編織的夢,對身處於當前台灣社會的人,簡直卑微到沒人在意:自由地過一個平凡的生活。

第二代的夢想家想要擺脫父母對他的期待,而爭取做一個舞蹈家的自主權。隨著社會的自由、多元、開放,這樣的夢對現在的年輕人來說,幾乎已經不能算是夢,只需要多一點堅持,大概就能讓寵愛子女的父母屈服,「用生命換取夢想」的戲碼,在當代社會有如天方夜譚、匪夷所思。

這個故事雖然簡單,但是如果深思將會發現,這兩代夢想家存在一個極大的差異:第一代夢想家是為了創造一個自由、平等、博愛的社會,他們自我犧牲的目標是為了別人;而第二代夢想家是為自己圓夢。「為自己圓夢」以當前的價值觀似乎無可厚非,但是這個自我圓夢的「自由」,完全建立在第一代夢想家的鮮血和生命之上。

前兩天有人在華江橋用打火機燃燒國旗,媒體報導輕描淡寫,因為這在自由社會似乎不是一件大事。但是那些不認同這面國旗的人可能沒有意識到,他們褻瀆國旗而不懷絲毫恐懼,正是這面用鮮血染成的國旗,它建構一個個人具有高度自由和尊嚴的政治體制,減輕他們這樣做的恐懼和罪行。一百年前勇於挑戰腐敗政府的人才是真正的勇者;一百年後在自由體制保護傘下羞辱國旗,只是無知。

法國哲學家盧梭在他《社會契約論》開宗明義說:「人生而自由,卻處處處於枷鎖之中」,第一句話是理想,第二句話是人類的現實,古今中外任何社會所享有的自由,都不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而是用生命堆砌而成的,當現代自由社會的人把自由當成理所當然,而不懂得感謝前人的付出,不懂得珍惜得來不易的自由,而把它當成「合法的自私」恣意揮霍,自由的基礎也將逐漸腐蝕。事實上台灣社會假自由之名互相攻擊、羞辱,無日無之,革命先烈在天有知,應該會痛心。

劉家昌先生曾經痛批,現在的總統候選人都忘了「中華民國」,其實不是這些候選人沒有強調自己選的是中華民國的總統,而是他們心裡的「中華民國」只是個人名位的代稱,人民一般的感受是:他們是為自己選總統而不是為人民。許多政治人物將會在國慶日當天陪著總統觀賞「夢想家」,希望他們能從這齣劇中體會到:當官是責任而不是榮耀,如果這樣,我們的子孫一定可以慶祝中華民國兩百年、甚至一千年國慶!

為自己圓夢只是平凡,為別人創造一個圓夢的環境,則會令人動容;生活可以平凡,但卻要有意義,只要夢裡不要只是自己,平凡的生活就會發光。光輝的十月,即使平凡的你我,難道不想做一個比平常更大一點的夢,為平凡添加一點燦爛嗎?(100.10.08.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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