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報紙出現兩則新聞:一則是我國高爾夫選手曾雅妮奪得今年第五座冠軍獎杯;另一則是十七歲黃姓少年為了十萬元賭債而殺人棄屍,根據報紙報導,黃姓少年的父親是科技公司的董事長,所以他從小是含著金湯匙長大。這兩個故事的主角都是年方少艾,一個前程似錦,活在多少人的關注、鼓勵、祝福聲中;另一個則注定在鐵窗中耗盡青春歲月。同樣是充滿希望的年紀,生命方向的差距有如雲泥。如果可以自由選擇,應該沒有人會選擇黃姓少年這樣的一生,但是什麼因素造成這樣的悲劇?
有一次我受邀到一所中學,對學生家長演講,我訂的講題是「方向對了,才看得見幸福」,我認為每一個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將來能夠幸福,但是相當多的父母對孩子的管教和期待,卻是引領其孩子遠離幸福。事實上競爭激烈的現代社會,父母都擔心自己的孩子輸在起跑點上,但卻沒有認真思考過:孩子跑的方向對不對。我引用羅馬帝國時期的哲學家塞內加的話:“所有人都想要過一個幸福生活,但是當到了分辨什麼使得生活幸福時,他們的視野就模糊了。達成幸福是很困難的事,一旦你迷了路,越充滿活力地往前衝,幸福就離你越遠;當你走的路是相反的方向,你自己的速度就是和自己的目標增加距離的原因。”
換句話說,幸福人生不是屬於跑得快的人,而是跑對方向的人。方向對了,你不必跑得快也會離幸福越來越近。其實幸福不是一個終點,而是一種心靈狀態,在人生旅途中隨時隨地都可以持有幸福的狀態,關鍵在於:知道構成幸福的元素是什麼。我認為構成幸福有兩個元素:做自己和關懷他人。
所有人都承認,財富、名位不能保證幸福,但是在功利價值觀的主導下,幾乎絕大多數人所追求的,還是不外名和利。所謂「做自己」不是自私自利,而是選擇最適合自己走的路,曾雅妮、吳寳春沒有讀什麼書,但是他們現在都是台灣之光;吳季剛如果在台灣長大,一定會被譏笑為變態,因為男生居然喜歡洋娃娃和新娘禮服,但是他今天甚至在國際舞台上發光發熱;羅大佑、侯文詠都放棄人人稱羨的醫生職務,但是他們當歌手、作家,顯然比當醫生快樂。所以每一個人不一定要和別人一樣,也不一定要走流行、自己卻沒興趣的路,做自己、找到自己的價值,一定會比較快樂。
誰說一定要書讀得好才有前途?雖然很少人會反對這句話,但是有多少人真正做到?我們的孩子從小就被功課壓得喘不過氣來,因為大多數的父母認為,讀書才有出息。我常常對台大學生說,如果你們只是聰明,這只能說明你們出生時的運氣不錯,但是聰明人為害社會的能力更強,所以只有聰明並不值得驕傲,聰明人必須利用聰明造福他人,才會令人尊敬。聰明、財富、美貌都會令人羨慕,但不一定會得到別人的尊敬。
美國導演威爾斯在一九四一年拍攝一部電影叫《大國民》,劇中的主角試圖像佔有物品一樣去佔有人,控制和擺佈人,最後他擁有無數的財富,卻得不到任何人的關懷,一個人孤獨地在他的豪宅中過世。財富和名位都是外在的,善用它們可以成就一個精采、令人尊敬的人生,善用的方法就是懂得和他人分享;而那些把這種只具有外在價值的東西當成目的的人,離幸福越遠。
總之,關懷別人才能得到尊敬,而被尊敬會產生幸福感,因此關懷別人確實是構成幸福的另一個元素,而要不要關心他人完全操之在己,所以幸福與否的關鍵是自己!(2011.9.14)
1 則留言:
林教授好!
儘管您的網站似乎從2013年便停止更新了,不清楚您還能否看到我敲下的這些文字; 如果看到了,自己尚且知識短淺、仍不夠成熟的想法也許使人忍俊不禁,然而冒著貽笑大方的風險,以及石沈大海的心理準備,我想通過留言反饋給您自己的一些想法,也算為了梳理此刻的困惑吧。
教授您這篇文章談的是「做自己」與「關懷他人」得以使人達到一種幸福的心靈狀態。
讀畢,我問自己如何感覺到幸福?(或幸福是什麼?)後來發現是當內心充滿「感激」的時候,我能充分體會到所謂「幸福感」。感激源於外部環境對我的寬容與成全、實現自我價值的機會與成果、內心願景的滿足等。
(接下來我要打的文字可能會使您皺眉。)
確實,您所提到的兩個元素可能使我感到幸福,然而依照我尚淺的實際經驗而言,它們並不直接導致人獲得幸福。找尋甚至是去實現自我價值的過程,以及發自內心、力所能及的為他人付出,我認為更多的是獲得一種近似安全感與責任感的心理滿足。這種心理滿足在我的付出終有成效(或略有成效)時,比如我發現更大更美的世界、為別人帶來快樂與滿足,它將逐漸轉化為幸福感。然而,若當下我證明了自身價值又確實關懷了他人,但我並不把它視為有意義的成果,這將不為我帶來確實的幸福。我發現,行為本身似乎並不直接等同能獲得幸福,更多的驅動力在於內在動機與自身的價值判斷; 當然,這其中包括行為造成的反饋是否足夠正向,能否符合價值判斷的期待標準。
另外,您在文章裡提到,「做自己」不是自私自利,而是選擇最適合自己走的路。但是,選擇最適合自己走的路,本質而言是不是仍然出於一種「利己」(為自己謀取更多快樂、更多利益)之心呢?當我們追求實現自我價值的時候,沒有一種可能是仍然為了汲取名利嗎?有沒有一種可能是關懷別人的同時,仍然會刻意與不自覺的傷害、佔有、控制、擺布身旁的人?我認為每個普通人都同時具有性善性惡的兩面性(當然有些是如果意識到了就能通過後天努力刻意弘揚或規避的特質),就像做事效果難免有好有壞區別在於程度深淺,自己能做的是在力求卓越的最大範圍內,同時一次次盡量改進對別人造成的(哪怕很微小)負面影響。並且,這世界上的規律似乎是,只有不斷提升自身的實際能力,才能更自由,才能支撐內心一份「善」的理想主義,才能 be the change I want to see in the world。我想,是不是尊敬應是從這種價值實現後得來的呢?尊敬並非純粹源於關懷別人而來,關懷別人更多獲得的是彼此之間更強的情感樞紐、親暱、理解、羈絆,可是不必然得到他人的尊敬。
最後,您引用了哲學家塞內加的話,說離幸福越近的前提是找對方向。教授,您認為自己人生是為了什麼呢?我自問數次,也問了好多人,目前最認同的觀點(可能過陣子又改了嘛)是:人生是帶有目的性的旅途。其實還有一種,人生就是盲人摸象。我想,我此生來到世上的意義,大概只有臨終前才有結論。換句話說,這個世界的瞬息萬變,不只是體現在春秋的花開花落,待人接物的悲歡離合,還有自己的人生境遇的百轉千迴。什麼是人生「找對方向」呢?此時此刻的我,該如何確定自己是否「找對方向」呢?當我遵從內心的聲音,甚至放任原始的衝動,毫不懷疑地憑藉它們去做每一種選擇,難道不會促成因為眼界還太狹隘而造成有失偏頗的舉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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