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三月,主張廢除死刑的法務部長王清峰,因為不願意執行死刑,在輿論的龐大壓力下請辭獲准;最近法務部一口氣槍決六名死刑犯,再度引發死刑存廢議題的討論。事實上死刑存廢、安樂死、墮胎等,長久以來都是應用倫理學上極具爭議性的問題,到現在為止,正反雙方的辯論仍在持續當中,並沒有任何一方提出具有壓倒性的論證。所以死刑存廢與否,其實是一個值得理性思辨的問題,但是遺憾的是,在我們社會對這個問題發表意見者,情緒性的成分往往多於理性。
有人以“台灣有八成的民眾反對廢除死刑”為由,反對廢除死刑。民意當然是政策或立法的主要依據,但是“民意如流水”表示民意不但經常變動,而且有時候多數民意不一定是正確的。民意會改變,同性戀似乎是最好的例子,30年前台灣社會對同性戀普遍是反感的,同性戀者必須承受各種醜化、污名化和異樣的眼光。但是社會逐漸開放以後,現在的同性戀者不但不會受到太多的歧視,甚至同性戀婚姻也已經得到相當程度的社會認可。
至於多數意見不一定正確也不難理解,如果一項民意調查的題目是:「年所得高於八百萬者才需要繳稅,政府所需要的稅收完全由繳稅者按所得比例分攤」,這項調查一定超過八成的支持度,因為台灣年所得超過八百萬的人口不到20﹪。但是這顯然是一個不正義的政策。事實民主國家雖然施政以民意為依歸,但是如果人民普遍缺乏公共精神,不負責任的多數會做出為自己減稅、不補助弱勢的決定,換句話說,民主多數的決策的結果,有可能對自己和下一代都是災難。因此自由主義學者一再強調,有遠見的政治家需要努力的是:縮短民意和明智決策之間的差距。
死刑存廢是一個嚴肅的問題,需要以理性的方式面對。事實上台灣大多數人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多數是憑個人感覺,缺少學理上的探究和思辨,包括王建煊院長的談話,除了他多了一個政治頭銜之外,其實他的見解和鄉野草民並無二致。
這幾年我在台大開了一門「道德推理」的通識課,上半學期的內容是倫理學理論,下半學期介紹應用倫理學的議題。王清峰辭職引發我一個構想,就是除了上課之外,我把應用倫理學中的三個主題當成學生辯論的題材,其中一個就是死刑存廢。修課學生約160人,在開學選課人數確定後,我就將學生分成六組,每兩組針對一個議題進行正反雙方的角色扮演。所以學生在學期初就知道自己辯論的主題、立場,也開始進行資料的搜集和組員的討論。辯論的進行被安排在我對該議題的講述後的一週,也就是說我會對每一個議題在學術上正反論證先做介紹,下週就讓學生針對該議題進行辯論,在學生辯論完之後,由全班同學進行投票,選出他們認為勝利的一方。連續兩年來,針對死刑問題一共進行的四次辯論,投票結果都是支持廢除死刑的獲勝。
我自己研究倫理學理論多年,投入應用倫理議題的時間並不多,因此對於死刑存廢這個議題所閱讀的文獻仍然有限,如果真要問我到底贊成還是反對,以我目前的學養大概只能說:我比較傾向某一方,但我絕對不敢說另一方一定是錯的。事實上從我上課的實際經驗顯示,儘管台灣有接近八成的人反對廢除死刑,但是學生在經過研究之後,多數人卻認為廢除死刑比較有道理。此一有限樣本的實證結果,並不能因此證明我們應該廢除死刑,但至少證明深思熟慮的決定不一定和民意一致,也證明處理這個充滿情緒性的議題,應該需要更多的理性。(人間福報,201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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