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生存在同一塊土地,我們的命運其實在某種意義上是連在一起的,讓社會上每一個人活得有希望,我們大家才會活得很安心。活著不是只為了賺錢,專業倫理教育的任務其實很艱鉅,因為它所面對大多數是基於謀生目的而來的學生,如果能讓這群學生體會到:只有一個健康、和諧的社會環境,才可能確保個人生活的美好,所以關心自己也需要關心別人時,這種倫理教育的價值,遠遠勝過再多的專業技能。
「北北基一綱多本選一本及共辦基測指導委員會」在十月十三日決定,民國一百年將舉辦新制的招生測驗,簡稱「北北基聯測」,這個決定的關鍵意義就是以「一綱一本」取代現行的「一綱多本」。有人認為這樣可以減輕孩子的課業壓力,有人認為不會。到底「一綱一本」和「一綱多本」哪一個比較正確?其實不論採取「一綱一本」或「一綱多本」,孩子的壓力仍然存在,因為問題不在於考試的方法,而在「升學主義」的價值觀。
十多年前李遠哲先生推動教改,教改的內容幾乎都是在制度面打轉,我當時就認為,這種只改制度而不改升學主義價值觀的方式,儘管強調「五育並重」,將來會有「五育補習班」。這個預測現在證明是正確的,很多學生連音樂、體育都要補習,因為這樣可以在推甄時加分。事實上十年教改的結果,學生升學的壓力不但沒有減少,反而增加,補習班的生意比以前更為興盛就是最佳的證據。因此台灣當前教育最重要的問題,絕對不是制度的改革,而是觀念的改革。
在功利主義價值觀瀰漫的台灣社會,國人普遍把「名利」等同於幸福,而教育就是爭名逐利最佳的工具,所以唸好書、考上好學校、進入好的科系,就是成功幸福的保證,而所謂「好」學校就是升學率高、「好」科系就是「錢」途看好的科系。因此考上台大醫學系,人人稱羨,沒有人會質疑某些學生的心性是否適合唸醫;考上哲學系,通常得到的冷嘲熱諷的:「讀哲學有什麼用!」更慘的是,如果書讀不好,一般的評價是:「沒出息」。
一位教育哲學家曾說:「教育和訓練不同,訓練是為人們的職業作準備,而教育則是為人的一生作準備。」如果根據這個標準,我們似沒有為教育努力過,現在的國高中是以升學率評鑑好壞,大學科系的身價則是隨著市場行情而變動,我們整體的教育體系儼然成為職業訓練所。至於生命幸福所需要的學問,譬如:哲學、史學、文學、藝術,由於缺乏市場價格,永遠都是「冷門」,只剩少數儍瓜孤芳自賞。
二、道德是美好人生的必要條件
沒有人不希望擁有一個幸福的人生,但是幸福人生需要什麼樣的條件?大多數人都承認「有錢不能保證幸福,但是沒有錢一定不幸福」,換句話說,財富是幸福的必要條件,但並不是充分條件。大家也都知道,一個有錢人如果天天生病住院,這也不能算是幸福,因此健康雖然不能保證幸福,但是沒有健康絕對不可能幸福。因此雖然我們找不到任何可以保證一個人一定幸福的充分條件,然而我們都知道財富、健康、愛情、親情、友情,這些都是幸福的必要條件。遺憾的是,很少人想到「道德」也是幸福的必要條件。
二OO七年元月經建會委託調查「國人快樂分數」,根據這份調查顯示,有將近五成的民眾感到不快樂,如果以十分為滿分,有超過三成五的民眾只給自己五分,更有百分之五的民眾給自己零分,認為自己生活非常快樂的只有一成左右。很多人可能會認為,這是因為這些年來政府的經濟表現不佳所致,但我認為這只是原因之一,絕對不是癥結所在,理由有二:
(1)四十年前的台灣,雖然普遍貧窮,但是一般人家可以夜不閉戶,在這個年代成長過的人,普遍認為自己的童年是物質簡陋但精神喜悅、快樂。現在的社會普遍小康,卻幾乎家家必須裝鐵窗;都市的孩子上下學,父母一定要去接送;夜歸的婦女如果經過黑暗巷弄,最怕看到的不是會咬人的野狗,而是人,因為人對她的傷害絕對比狗來得可怕;即使是壯漢,開車經過荒郊野外,也會膽戰心驚,他怕的是有人會中途攔路。換句話說,我們已經變成一個人怕人的社會,傳統中國社會的溫柔敦厚,幾乎完全被功利主義的價值觀取代,因此道德淪喪才是社會人心不安、人民不快樂的主因。
(2)二OO六年七月英國來斯特大學社會心理學家的研究指出,全世界最幸福的前五名國家依序是丹麥、瑞士、奧地利、冰島、巴哈馬,除了巴哈馬外,全部都是歐洲國家,在十名當中有七個屬於所謂「西方民主國家」,其中最令人驚訝的是喜馬拉雅山下的小國不丹,全世界幸福排名第五。根據《商業周刊》報導,不丹追求的是快樂成長力,而不是經濟成長率,不丹人民的年平均所得只有美金1400元,是台灣的十分之一,但是有97%的人民表示自己很快樂。更重要的是不丹的留學生有99%的人表示學成以後要回不丹,這顯示絕大多數的留學生在國外住過之後,仍然認為不丹比較好。因此不丹的人民幸福的基礎,不是物質豐厚,而是心靈富有。
道德是美好人生的必要條件,這是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Aristotle)的論點,亞里斯多德在他的倫理學著作中論稱:雖然物質條件和運氣會影響人的幸福,但是如果一個人缺乏道德素養,絕對不可能享受一個美好的人生。對亞里斯多德而言,諸如仁慈、慷慨、誠實、正義等德行(virtue)是過美好生活所必須的,「德行」根據亞里斯多德的主張,就是卓越(excellence)的意思,一個人能把作為「人」的功能充分發揮,就能達到卓越的境地,這樣的人才有可能享有一個美好的人生。
事實上亞里斯多德不只認為道德是幸福的必要條件,而且是最穩定的必要條件,因為其它必要條件:財富、健康、愛情等,能否滿足都需要靠運氣,一個現在很健康的人,如果運氣不好,可能因為出車禍而失去健康;一個富有的人,可能碰到壞人,而散盡家財。只有道德這項必要條件不需要靠運氣,孔子說:「我欲仁,斯仁至矣」,一個人想要幫助別人,看到老者上車就可以讓位,不需要運氣,也不需要額外的條件。因此有道德的人不一定有錢、不一定有學問、也不需要顯赫的地位,只要有心,就可以成為道德人。這也是為什麼一個人是否幸福,和金錢、地位、美麗、聰明等一般人羨慕的條件,都沒有必然的關係,因為誰都可以成為道德人,誰都可以得到心靈上的富裕。
德國哲學家康德(Immanuel Kant, 1724-1804)更進一步指出,人之所以為人、具有價值和尊嚴,最主要的原因是人能從事道德行為。康德從兩重世界觀看人,認為人一方面屬於現象界(phenomenal world),一方面也屬於理智界(noumenal world),現象界由因果法則主導,所以在這個層次人和動物及其它自然物無異,都會受到因果法則的決定,譬如:即使是總統,不吃飯肚子也會餓、從高樓掉下來也會受到地心引力的作用;沒有人能決定自己的智商、省籍、膚色、出身背景,這些都是被決定的,不管喜不喜歡自己目前生存的處境,也無法改變,因為這一切都是因果循環使然,不被人的主觀意願所左右。因果法則適用於任何自然物,人做為自然界的一部分,無法逃避物理和因果法則的限制。從這個層面來看,人和動物都是大自然中的一部分,任由大自然偶然因果的擺佈,人沒有特別尊貴之處,所以也沒有什麼尊嚴可言,因為身為大自然的一分子人不是自由的。
但是從理智界看人,人由於具有理性(康德的理性在實踐面相當接近中國人所謂的良心),所以是自由的,人的行為如果依據理性行事就是道德,實踐道德行為就是展現人的自由,一個人明明知道從事某一個行為對自己不利,但是由於這是道德上該做的事而不顧私利,「趨利避害」如果是動物性的本能,「捨身就義」的道德作為則是違反自然本性,從事違反自然本性的自願性行為,展現的就是人的自由決定,也是人之所以為人的特質。由於理性是人之所以為人的獨特本質,所以道德行為才是人之所以為人會從事的行為,這也是人之尊嚴之所在。如果根據康德這樣的論點,一個人如果違反良心理性行事,就是放棄人的特點,而成為外貌是人、行為如動物一般的「衣冠禽獸」。對康德而言,道德是一個人是不是夠格稱為人的標準,所以道德具有其內在的價值。
當然也有哲學家認為道德本身沒有價值,而只是一項工具,這種論點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是霍布斯(Thomas Hobbes, 1588-1679)。霍布斯在《巨靈論》(Leviathan)一書中假設人是理性利己的,最重要的欲望就是自保(self-preservation),他假想在還沒有形成道德之前的狀態為自然狀態(state of nature),在自然狀態中由於沒有任何的規範和限制,所以人擁有絕對的自由,如果用現在的流行語就是「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在這個狀態中人可以為所欲為,沒有正義或不正義,也沒有「你的」或「我的」之區別,只要你有力量可以從別人手中奪走東西,那個東西就是你的。然而由於資源有限,霍布斯認為自然狀態會變成人與人為敵的戰爭狀態,儘管人有天生的不平等,然而這些不平等在戰爭處境中變得毫無意義,戰爭狀態對任何人都是不利的。因此霍布斯認為理性利己的人會設法逃離自然狀態的困境,逃離的方式就是簽訂契約,約束和限制某些行為(譬如不能任意殺人),契約簽訂之後,遵守契約是道德,違反契約就是不道德,契約使人們從自然狀態進入社會狀態。所以在霍布斯的理論中,道德是理性利己人為了追求長遠的利益不得不做的選擇,因此道德本身並不是值得追求,它只是可以促進人們更大利益的一個工具。
儘管在霍布斯的理論中沒有人為道德而道德,因為道德是理性利己者不得不採取的選擇,但是道德的存在卻是理性利己者開明的作法,因為社會狀態永遠比戰爭狀態為佳,任何為了個人一時的短利而促成人與人為敵的作法,根據霍布斯的論點都是不理性的,所以一個人如果是開明利己的(enlightened self-interest),將會遵守道德的規範和要求。
然而霍布斯的理論有一個明顯的缺點,如果人的理性利己心不變,對任何一個人而言,選擇活在一個有道德的社會當然比沒有道德的社會有利,但是活在一個有道德的社會中,並不是每一個行為都合乎道德是對自己有利,最好的情況是期待別人都遵守道德,而自己要不要遵守道德則視情況而定:遵守道德有利時遵守,不利時就不遵守。因此霍布斯的理論建立在人性是理性利己的假設上,似乎很難說服人們永遠應該遵守道德,一個佔別人遵守道德便宜的人,似乎最符合霍布斯對理性利己人的描述。
但是這樣的問題其實只停留在抽象的層次,日常生活中很難有人能隨時計算何時遵守道德、何時違反道德比較有利,更何況一個永遠把道德當成工具、隨時準備為私利而放棄道德要求的人,必須是一個完全不會產生道德滿足感,也不會出現不道德的罪惡感的人,只有具有這種心理特質的人,才可能把道德當成純粹精明利己的工具,也就是說只有行為反覆也不會產生心理嚴重干擾的人,才有可能在道德和不道德間轉換而獲利,而這種人在現實生活中應該是極為少數。
然而如果觀察當前的社會現況,為私利而違反道德的行為似乎俯拾即是,譬如前面所提到的病死豬、食物添加防腐劑、甚至最近「大陸毒奶」事件,在在說明道德的壓力無法抵擋利己的誘惑,道德在現實社會中似乎失去規範力。但是這個事實並沒有證明道德不是美好人生的必要條件,由這些事件所造成的人心惶惶,反而更加肯定利己心踐踏道德所付出的社會代價。賣病死豬的人自己一定不吃豬肉,販售添加過量防腐劑金針的人自己也不會買金針,但是不買豬肉的人會買金針,不買金針的人會買豬肉,如果社會上每一個人都為了自己利益,不顧他人死活,害人者會受他人之害,這就是霍布斯自然狀態的慘境,任何一個具有理性的人都不會期待這樣的社會。因此違反道德要求最多只能得到短期的好處,而犧牲的卻是長期持久的利益,所以是不理性的行為。
長遠來看,有道德也較有利最好的例子是趙建銘。趙建銘夫婦都是醫生,如果安分守己,這一輩子一定可以過比一般人更好的生活,但是一個「貪」字毁了他一生,他現在只有三十幾歲,從此要面對長期興訟的心靈折磨,甚至會有牢獄之災,更嚴重的是,他今後如何面對一般人,他的子女怎麼面對同學、朋友。趙建銘是台大醫學系的畢業生,沒有人懷疑他的智商,但是他顯然缺乏智慧,不道德的聰明行為,毁了自己一生。永遠會想到別人是道德,也是智慧,這才是通往美好人生最重要的鎖鑰。
曾經在電視上看過一則報導,描述有一家人在高速公路出了車禍,車子經碰撞後即將爆炸,一名過客停車救出兩個從車身爬出的小孩,這名過客曾揮手要求其他車輛幫忙救援,卻無人理會,最後車子爆炸,大人全部無法逃出。當天晚上電視記者訪問死者家屬,哀痛逾恆的家屬呈現在電視畫面上的是一連串重複的吶喊:「為什麼沒有人要救我們?為什麼沒有人要救我們?」
一個人不論多麼強壯、富裕,總是有需要別人協助的時候,如果你是上則事故的受難家屬,當然希望別人能見義勇為,然而對那些經過事故現場、不理揮手求救、呼嘯而過的人而言,冒險救助他人代價似乎是太大了。諷刺的是,我們永遠在自己受難時希望社會充滿愛心,而當社會有人受苦需要有人捐出愛心時,自己卻只想當旁觀者。那些不願意為別人付出一點犠牲的人,似乎永遠沒有「如果這是發生在我身上,我希望別人怎麼做?」這種將心比心的思考能力。
三、道德教育的關鍵在理性思辨能力的培養
「利己心」即使不是人性之必然,也是具有宰制性的力量,因此有人可能認為康德的道德觀對人性是一種高的標準,但是即使暫時撇開這種把道德本身當成目的的學說,對那些把道德當成工具的哲學家而言,道德仍然是建構一個美好社會生活的必要條件,所以要求人們至少要做到「利己利人」是合理的,換句話說狹隘的自私並不是理性人會採取的行為,開明的利己才是。目前國人的價值觀使得我們的社會有點類似霍布斯的自然狀態,如果霍布斯的智慧值得借鏡,要逃離這種人與人為敵的自然狀態,必須依賴人的理性,因為只有理性不足的人才會輕忽道德、短視近利,使自己深陷於自然狀態的泥淖之中。
如果上述的觀察是可信的,倫理道德教育的重心就應該是:強化面對道德問題的理性思辨能力。過去我們的社會是一個傳統的威權社會,採用權威的強制力指導人們的行為,高壓式教育配合懲罰體制,確實可以使人們在習慣性制約下遵守道德要求,所以傳統社會具有相當大的道德約束力。但是自從解嚴以後,台灣變成一個開放自由的社會,一個不太懂得「自由」邏輯的社會,最容易把「自由」當成合法的自私、個人主義至上,這樣的「自由」當然對傳統的道德教化具有強大的腐蝕力,所以「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成為「自由」最流行的解釋,這也是我們的道德淪落到類似自然狀態的原因。而自然狀態的邏輯是:大家都遵守道德對大家都有利,但是如果有人不守規距,你最好也不要遵守,因為你有道德而別人沒有,你就是一個sucker,是對你最不利的處境。因此要脫離自然狀態,必須大家都願意一起遵守規範,所以至少必須培養社會上大多數人都具有這種長遠思考的理性能力,才能逃離自然狀態的困境。
然而當前我們正處於解構權威的社會環境之中,傳統的道德教條由於失去舊有權威的護持,似乎無法發生教化的功能,因此透過「說理」的方式,激發受教者對道德規範的爭辯,從而認知道德規範存在的價值和意義,以達成自我說服的目的,應該比較能培養理性思考能力。但是具體的作法是如何呢?
由於倫理道德幾乎涉及生活的每一個領域,目前國內各個領域開始重視該領域內的專業倫理問題,所以有些在國外施行多年的「新聞倫理」、「醫學倫理」、「工程倫理」、「企業倫理」等課程也在各校相繼開課,但是嚴格地說,應用倫理學是一般倫理的專業應用,專業領域的專業問題是一般道德問題的特例,因此應用倫理學應該以一般倫理學的理論為基礎。可惜的是國人對「應用面」的迫切性,使得這類課程幾乎不太重視倫理學的理論,授課內容大多數是案例討論加上授課者本身的經驗傳承。我的一位學生曾經告訴我,他在博士班就讀時,修了一門「企業倫理」的課,課堂教材是英文的,其中碰到康德的倫理主張時老師說:「有沒有人懂康德?不懂我們就跳過去。」我自己曾經應邀到某校的「工程倫理」課講授倫理學理論,該課整學期只安排我這麼一次理論課,其它時間幾乎都像一般的演講,講者個人經驗分享的成分居多,可見國內對倫理學理論欠缺研究應該是目前專業倫理教育的普遍現象。
倫理道德問題是日常生活中每天都會碰到的問題,道德教育的首要目的當然是為了實踐,所以透過生活中具體的案例,進行情境教學是絕對必要的,但是如果要培養學生理性的思辨力,只舉例而不講理是不夠的,因為理論可以呈現案例的深層意義,也可以剖析事情的複雜性,透過理論的論述不但也可以使學生從全面、普遍、長遠的角度看待一般的倫理問題,也可以讓學生從細緻、特例的角度對待個別差異。
倫理學和幸福人生相關,所以倫理學理論的發展已經有兩千多年的歷史,雖然哲學理論最大的特點就是找不到大家都認可的正確答案,但是如果「美好人生是什麼?」本來就沒有標準答案,我們又如何期待倫理學會有標準答案?(否則我們現在應該有一本書叫做「完全幸福手冊」,讀了就知道什麼是幸福美滿)但是從不同的倫理主張所提供的不同解答,其實可以開拓我們觀看事情的視野和深度,也可以豐富我們生命的內容。如果用自然科學做個比喻,倫理學和應用倫理的關係就像數學和工程一樣,雖然數學很抽象,好像沒有什麼應用價值,但是想要把工程學好,一定程度的數學素養是必要的條件。
套用當代哲學家的一句話:「只有專業而沒有理論是盲目的,只有理論而沒有專業則是無能的」,道德教育必須落實在現實生活中,「落實」不是喊口號,所以倫理教學不能淪為說教,說教的結果是言者諄諄、聽者邈邈,任何具有說服力的語言應該能產生同理心的作用,使聽者覺得「有道理」是第一要務,這就是理論的功能。當然只講理而缺乏實例,則會讓學生覺得索然無味、不知其義,所以需要一定的專業知識,才能旁徵博引、生動有力。因此最好的專業倫理教學應該結合倫理學的理論素養與專業知識,由於專業知識是長時間的訓練過程,而倫理學的一般理論的學習比較容易立竿見影,所以如果相關領域的老師願意投入一點時間研究基本倫理學,應該是改善當前專業倫理教育最佳的途徑。
四、結論
羅爾斯(John Rawls, 1921-2002)將社會視為一個公平合作體系有其深意,社會上任何一個人的苦難或對社會的不滿,有可能是另一個陌生人付出代價,在功利主義的流風下,現在社會上很多人都認為:「我只要自己過得好,何必管別人死活?」但是如果具有進一步的思考能力就會發現:「有錢人可以唱KTV,沒錢人可能縱火燒KTV。」只要生存在同一塊土地,我們的命運其實在某種意義上是連在一起的,讓社會上每一個人活得有希望,我們大家才會活得很安心。活著不是只為了賺錢,專業倫理教育的任務其實很艱鉅,因為它所面對大多數是基於謀生目的而來的學生,如果能讓這群學生體會到:只有一個健康、和諧的社會環境,才可能確保個人生活的美好,所以關心自己也需要關心別人時,這種倫理教育的價值,遠遠勝過再多的專業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