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社會長期以來似乎都把貪婪問題簡化為制度,所以翁奇楠事件發生,政府立刻成立廉政署用來監督公務人員,但是所謂徒法不足以自行,執法者也是人,出問題的往往是人而不是制度。如果廉政署中有人會違法亂紀,我們是否成立“太上廉政署”來監督廉政署?如果“太上廉政署”有人不道德,我們是否再成立“太上太上廉政署”來監督“太上廉政署”?所以即使林益世事件成立調查委員會,也會掉入同樣的邏輯,除非執法者本身有道德。
道德教育其實不是小學生的問題,如果在四下無人的暗巷撿到巨款,有多少人會交給警察局?貪婪、自私是頑強的人性,反而小學生比較可能拾金不昧。希臘哲學家柏拉圖在他的《理想國》中,就討論這個亙古的問題:“不道德行為是否比較有利?”林益世在收賄時,一定認為這樣對他有利,現在結果顯然是不利的,但是如果你有把握違反道德的行為不會被發現,你會遵守道德嗎?
哲學系有一門必修課叫『倫理學』,如果用亞里斯多德的說法,倫理學的核心問題是思考“人應該怎麼活?”絕大多數的哲學家都認為:道德和幸福人生密切相關,但是一般人卻認為有道德人比較吃虧。這就是為什麼我們的道德教育只停留在口號和形式的階段,因為我們從來沒有像哲學家一樣,透過深刻的思辨來理解道德。所有人都知道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但是絕大多數人都只是知其然而不知所以然,因為我們忽視哲學思考,以為簡單思考就可以過一個美好人生。
林益世事件發生可能讓一些人暫時稍微消聲匿跡,但是在一個功利主義價值、扭曲的人生觀充斥的社會,這樣的事件無日無之。台灣的道德教育從來沒有進入哲學的層次,因為主導教育的人也沒讀過哲學。今年暑假我們向熱心的企業家募款,舉辦一個高中生的品德思辨營隊,帶隊的老師都讀過倫理學,小隊輔都是台大哲學研究所的研究生,馬英九總統如果有心肅貪,應該來看看我們怎麼教品德。(聯合報,2012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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