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學年度第一學期「自由主義」課程大綱
授課教師:林火旺 教授
研究室時間:週二、三14:20-15:10或另約
研究室:水源校區哲學系館四樓
聯絡電話:3366-3408
E-mail:hwlin@ntu.edu.tw
林火旺教授的個人網站:http://ntuhwlin.blogspot.com/
「自由主義」CEIBA課程網頁:https://ceiba.ntu.edu.tw/1011_liberalism
教學助理、E-mail、研究室時間與地點:
陳煥民 d99124007@ntu.edu.tw 週一13:00-15:00 哲學系館一樓研究生室(二)
課程概述
我國的憲政體制是一個自由主義式的民主政治(liberal democracy),這是自由主義(liberalism)和民主(democracy)結合而成的政治體制。「自由主義」重視的是自由的價值和個人權利,而「民主」則強調平等和自我統治(self-governance),理論上這兩個概念並不是完全相容的,也就是說「自由」和「民主」並不是永遠一致的價值,有可能產生衝突。「民主」重視個人的平等性,以及每一個人掌理自己未來前途的決策權,所以「多數決」就是其最高原則。然而多數可能欺壓少數而形成「多數暴力」,因此自由主義所重視的個人自由和權利,就是民主多數決的限制。因此,當代的民主政治將自由主義的精神和民主決策結合,其實會產生許多的問題,目前我國在政治領域所出現的種種失序現象,都和此一政治體制的內在邏輯相關。如果要培養合格的民主公民,對於自由主義的理解是不可或缺的。
自由主義誕生在十六、七世紀,雖然自由主義傳統只有數百年,但是隨著時代和環境的差異,產生許多自由主義版本,本課程不是歷史性的而是觀念性的探討,主要的焦點是自由主義的基本概念。本課程首先介紹古典自由主義大師約翰‧彌勒(John Stuart Mill)的經典名著《論自由》(On Liberty);當代自由主義則以羅爾斯(John
Rawls)在1971年出版的《正義論》(A
Theory of Justice)為主軸,中間穿插當代重要的自由主義理論家的著作。最後以自由主義的公民教育與公民德行議題結束。事實上,在台灣這個以自由主義立基的民主社會中,國人普遍對「公民應該是什麼樣的面貌?」這個問題缺乏瞭解,本課程希望在這方面對同學的理解有所助益。
課程目標
本課程希望透過理論的研讀以及實際議題的分組報告與討論,使同學對自由主義的政治體制有所理解,並凸顯自由民主社會所需要的公民及其應具備的德行。認真學習和充分理解本課程相關內容的同學,應該可以將課堂所學加以應用,檢視當前我國在實際政治上的根本問題,並藉以培養民主社會的公民所應該具有的德行及涵養。
課程要求
1.上課以講述為主,課堂嚴格禁止私下講話,但歡迎同學針對有疑問的地方發問,或對有興趣的話題進行討論。
2.本課程嚴格評量學生成績,不願意為這門課投入較多心血或喜歡蹺課的同學,都不適合選修這門課。
教材
1. John Stuart Mill, On Liberty.
Indianapolis: Bobbs-Merrill Educational Publishing, 1956.(向雙葉書局集體訂購,每本180元)
2. 其他上課教材選自各學者於專書或期刊中發表的論文,以印製講義的方式發放。
參考書目
1. Rawls, John. A Theory of Justice.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1.
2. Rawls, John. Political
Liberalism.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3.
3. 但昭偉 譯述,《重讀彌爾的「自由論」》(John Stuart Mill on liberty),台北:學富文化,2002。
4. 林火旺,《正義與公民:自由主義的觀點》,宜蘭:佛光人文社會學院出版,2005。
5. 林火旺,《道德──幸福的必要條件》,寳瓶文化出版社,2006。
成績評量方式與評分標準
1.成績評量比重:期中考佔40%,期末考佔45%,個人作業佔5%,分組報告佔10%。
2. 個人作業說明:本課程會指定一次個人作業。作業須以電腦繕打,撰寫長度以一頁為原則,並於指定期限內上傳至CEIBA課程網頁。逾期繳交者不予計分,請務必準時繳交。
3. 分組報告說明:所有學生分為16組(每組12-13人),各組須挑選一個政治議題或事件作為報告主題,並利用本課程講授的理論知識,分析與反思在這個議題或事件中的作為是否符合自由主義民主政治的精神。除了在課堂上進行10分鐘的口頭報告外,各組亦須在口頭報告結束後兩週內將完整的小組報告檔案上傳至CEIBA課程網頁,撰寫長度以三頁為原則。此外,在口頭報告時也會邀請各組對其他小組的表現進行票選,以提高學生參與程度。逾期繳交者不予計分,請務必準時繳交。
4. 評分標準:考試與作業的評分標準包括對主題的正確詮釋、論證的正確性與說服力、批判反省與問題提出、表達的清晰流暢性。分組報告之評分標準除上述以外,還包括選題的適當性、運用課堂講授理論知識之程度、個人參與小組討論與負責之程度(未參與小組討論或不負責任的組員將無法獲得分組報告的成績)。
每週教學進度
第 9週 11月6日 期中考試
第13週 12月4日 分組報告I
第14週 12月11日 分組報告II
第17週 1月1日 元旦放假
第18週 1月8日 期末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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