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善豪教授在貴刊發表「偏見的民主」一文,其中對於名嘴和政治人物不懂馬克思、一聽馬克思就抓狂的見解,本文完全同意,但是文中最後把這個責任歸罪於自由民主的意識形態,則不表贊同。
馬克思主義在二十世紀初期幾乎是「理想主義」的代名詞,多少熱血青年為了實現馬克思的理想,不惜犧牲生命,甚至為了剷除他們認為通往天堂的惟一通道,不惜以暴力的方式清除一切的路障,而成為殺人的劊子手。狂熱的馬克思主義信徒,造成曾經盛極一時的共產主義運動,這不但證明馬克思主義對年青人具有吸引力,也證明它不是一個完全荒謬的理論。即使是今天,所謂後馬克思理論所衍生出來的各種學派,仍然在學術領域中佔有不可輕忽的地位。
為什麼名嘴或政治人物聽到馬克思就發飆?孫教授的答案是「無知」,這點我完全贊同,但是名嘴的無知和自由民主體制何干?其實這些人不只對馬克思主義無知,對自由民主政治也是無知。所以「無知」,尤其對民主政治的無知,才是台灣民主社會許多亂象的深層原因。
任何一個具有基本民主素養的人都知道,在一個真正自由的社會中,人們的想法、見解不同是一件非常自然、而且不可能避免的事。因此自由社會成熟公民最基本的素養是:學習和不同想法的人和平相處,法國思想家伏爾泰說:「我不贊成你的意見,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就是這個道理。換句話說,一個人如果不具有寬容異見的胸襟,等於還活在威權社會:認為真理只有一個,而自己就是真理的化身,任何不同於的意見就要羞辱或剷除。
我可以不同意陳光標的作為,但是至少必須容忍他;我可以批評他的行善風格,但不應該羞辱他。羞辱和自己想法、作法不一樣的人,其實是羞辱自由民主的核心價值。所以有些人對待陳光標方法,並不是自由民主的意識形態必然會造成的結果,而是洩露自己文明的程度,更糟糕的是,他們的作為使我們在自由民主的成熟度上自曝其短。這一切都無關自由民主,所以自由民主何辜?(2011.1.29聯合報)